▲彰化1名男人約女孩性往还被判刑。(暗意圖/取自免費圖庫123RF)
記者唐詠絮/彰化報導91 麻豆
彰化又名在鋼鐵工廠上班的男人,在網路認識又名高二女孩,2东谈主曾屡次相約到汽車旅館,以5千元價碼進行性往还,後來還条目女孩一定要穿他指定的性感內衣,玩拍打遊戲,彰化地院審理,男人坦承犯錯與仙女達成調解,依與未滿18歲之东谈主作念有對價性交行為,判處應執行6月徒刑,又因拍攝少年性影像,再判應執行1年6月有期徒刑。
判決書指出,男人在網路認識該名就讀高二的仙女,從11月至隔年3月間,前後4次赶赴汽車旅館性往还,玩起變態性遊戲,指定要她穿著我方購買的性感內衣,作念出撩东谈主姿勢,拿脱手機不斷對她的私處拍攝,到第4次往还,不僅逼她口交還帶著情性用品皮拍打,最後女孩報警提告。
日本av电影法官審酌,被告明知對方為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东谈主,仍與其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,並拍攝性交行為或鞭打身體的性影像,對女孩身心發展及社會缓和風俗均生危害。
法官考量到被告於偵查华夏未能坦認犯行,到審理時終能自白违纪坦承認錯,並與女孩建造調解,犯後亦坦承犯行,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,與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东谈主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,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;又因拍攝少年性影像,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;均緩刑3年,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向公庫支3萬元,緩刑期間,參加法治纯熟課程4場次。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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